我和男同学亲密缠绵,在小树林里他要了我的处女之身,那晚很快乐
发布时间:2023-04-25 04: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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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节那天,我为自己买了一枝玫瑰
那天下班以后,我在街边的花店为自己买了一枝玫瑰。玫瑰花有个很特别的名字,叫做“蓝色妖姬”,和花店那个年轻的店主看我的目光一样奇怪。我笑着让他帮我把花包装一下,一个人拿着这枝比平时价格至少贵了三倍的玫瑰,穿行在人头攒动的热闹街道。身边那些成双成对的俊男美女亲昵地依偎在一起接踵而过,我的心中有一股说不出来的滋味,仿佛水中漂浮的树叶。
我还是按捺不住,掏出手机,给方方发了一个手机短信,告诉他我为自己买了一枝玫瑰。我猜想,此时此刻他一定是陪伴在妻子身边,努力扮演一个温柔体贴的好丈夫的形象。可是我还是把短信发给了他。
大概过了十分钟的样子,方方给我回了一条短信,一个笑脸背后还有一个应该算是亲昵的称呼:自恋狂。我想象不出方方找了一个什么借口,才从妻子身边离开给我回的短信,看到他发给我的短信,我多少有些满足,望了望华灯初上的天色,转身朝家的方向走去。
不用想,李民,我的丈夫,一定已经同往日一样,早早地做好了饭菜在灯下等我,他不会不知道今天是情人节,一个属于天底下所有有情男女的节日。可是在他看来,情人节和一年中的其他日子没有什么区别,所以我知道自己收不到玫瑰,无论从名正言顺的丈夫那里,还是从关系暧昧的情人那里。我突然有些后悔,其实我更应该买一枝盛开的娇艳无比的白玫瑰送给我自己。
丈夫是杯温水,人不冷不热的,就像我们的感情。认识十年了,从他那里收到过的一两次惊喜简直就像哈雷彗星一样罕见。刚结婚的时候,我还不时地拿些诸如“老婆的生日是几号”“结婚纪念日是哪天”之类女人视为刻骨铭心的问题提问他,他千载难逢地回答对一次,都能让我高兴上好几天,可是这样的时候实在太少。
毕业于北京某著名高校计算机系的他能够记住一长串毫无规律可循的数字,并能信口背出圆周率小数点后面的一百位数字,可是他永远也不想记住只属于我们两个人的那些纪念日的时间。我知道,他是故意不愿意记,或者说故意不回答正确,传统观念极强的他奉行的政策是“平平淡淡真生活”,并且希望通过这样的方法,把我也塑造成一个他心目中的好女人,像他妈妈那样。
经过了多少年的培养和锻炼之后,我的智商在多少次的失望和愤怒之后得到了迅速的提高,所以,在2月14号这一天我知道自己得不到那支属于我的红玫瑰。
情人这个概念,我一直解释为:通过两性吸引,揉进了或多或少的情感慰籍,保持相对固定的性关系的非婚姻非恋人的一对男女(当然如果是同性恋的话,男女可以改为女女亦或男男)。因此我界定目前我有一个情人,至于方方是否也是如此解释,我并不是很渴望得到他的认同。
我和方方之间的关系打个比方说,就像暗室里的底片一样,见不得丝毫的光亮。可是底片可以洗出任意大小的照片,而我们的底片却永远不能曝光,原因很简单:他离不开他现在的妻子,所以我们必须小心翼翼地呵护我们这段感情。更关键的是:我们两个人在一起的感觉很好,谁也不想离开谁。
花开花落,我的生活就像墙边下的无名小花一样普通
我不知道应该如何来形容我和方方之间的关系,还是先从我自己的经历开始说吧。和大多数三十岁的女人一样,小学中学大学,一个校门出来又进了另一个校门,等到踏上了工作岗位,同现在的丈夫结了婚,我发现做小女孩时的那些五颜六色的梦都像长了翅膀的小鸟一样,一去不复返了。
我在家里是个独生女,小时候父母很惯我,所以活泼好动,父母都是很传统的工人,他们并不希望我能出人头地,只是纯朴地希望我能有个幸福的归宿,像他们经过的那样。我在他们眼皮底下念完了大学。
他们说不放心我一个人到陌生的城市生活,所以坚持让我念了本地的一所大学。他们说女孩子还是应该本分一些好,所以不顾我的反对,在填报高考志愿的时候,坚持为我报了“机械工程系”而不是我梦想中的“中文系”,原因很简单,父母都是工人,在他们眼里,工厂里的技术员就应该是我一生的职业。
我的大学生活乏善可陈,父母对我约法三章:不许谈恋爱,不许和男同学单独在一起,每天晚上必须回家住。我按照他们的要求做着,直到认识了比我高一年级的李民。我不是一个漂亮的女孩子,对男生距之千里的态度也让他们对我退避三舍,可是李民在暗中喜欢上了我,他不顾一切地开始了对我的追求。
这是我一生中第一个追求我的男人,我惊慌失措地逃避着,很快父母就知道了有个男孩子在追求我。他们一起和我谈了一次话,态度很严厉,警告我不许和李民有任何发展,我哭着解释着,他们根本不听我的解释。
不管怎么样,父母的反对反而加强了我对李民的好感。终于有一天中午,在食堂外面,他又拦住了我,说一定要和我好好谈谈,我跟在他后面走到了校园的小树林里,学校里的人都把那片树林叫做“情侣林”。
我们一前一后地走进了树林,中午的树林静悄悄的,李民见四下无人,猛地抱住了我。我又惊又怒,拼命挣扎着,他的嘴唇堵住了我还没有出口的叫声,他不断地在耳边说他是多么喜欢我,愿意为了我做一切事情,甚至愿意为了我去死,还说为了见我一面,他曾经在我家门口整整等了一夜。
我看着他诚恳认真的样子,心里有些感动,手上也不挣扎了,我们的嘴唇吻到了一起。那是我的初吻,初吻过后,我稀里糊涂地就把第一次给了他,两个人手忙脚乱地做完后,李民跪在我的脚下,发誓说要一辈子对我好。我除了身体轻微的疼痛,心里还有一种对父母报复之后的快意。
那天以后,父母肯定是注意到了我的变化,他们不再像过去那样管得那么严,临近毕业的时候还让我把李民带回家一起吃了顿饭,言语之间默许了我们的关系,并拐弯抹角地提醒我们在结婚前不要做出什么让他们难堪的事。
李民坐在那里,唯唯诺诺地答应着。李民毕业了,找了一家本地公司上班了,我们时常在他的单身宿舍里幽会,着魔地彼此探索着身体的奥秘,每次都像做贼一样很快结束。我们都很谨慎,不想没有结婚就先抱上孩子,我想当然地认为男人就是这个样子。
很快我也毕业了,李民向我求婚,我一点都没有犹豫地答应了。在我看来,我把自己的第一次给了他,就要一生一世跟着他。我们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小家,日子一天天地过去了,像山涧里流淌的泉水,没有一丝波澜,一切都是按照固定的模式。
风起萧墙,远方的灯光是黑夜献给影子的紫罗兰
结婚以后,我和丈夫相约五年内不要孩子,现在的社会是一个竞争的社会,如果不在年轻的时候打好事业和财富的基础,等到老了,哭都来不及。李民很快和他的几个同学一起做起了一家电脑公司,生意很好,每天忙得焦头烂额的,可是他总记得不时给我的父母买点礼物,哄得老人总拉着我的手夸我有眼力,我心里想:当时要不是我自己坚持,还不知道李民娶了谁呢。我也利用业余时间考了一个会计证书,到另外一家公司做了会计。
我们的夫妻生活也慢慢地变成了例行公事,像严格执行的电脑程序一样,每个周末两个人才能在一起。在一起的感觉像是两个人一起生活了很多年,彬彬有礼,彼此只是互尽义务。
李民是一个好丈夫,他对我很体贴,可能是他从我逐渐变得懈怠的目光中看出了什么,一天晚上,他有些神秘地带回来了几张包裹得很严实的光盘,吃完晚饭后,硬是把我从正在洗刷的碗筷中拖了出来。
他把光盘放进了电脑,说是要给我们的夫妻生活来一点调剂。我大体猜到了光盘的内容,红着脸说他不正经,用手捂着脸不看,他笑着将我的手从脸上拿开,说看完了再骂也来得及。电脑上出现了两个外国人做爱的画面,欲仙欲死,看得我脸红心跳,依偎在李民的怀中,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那天我的激情让李民有些害怕。我问李民:为什么我们从来没有感到过光盘上那对男女的激情,李民回答说:那是在演戏,而且,那对男女肯定是事先吃了兴奋剂。我问他:是不是我缺乏魅力,导致我们的夫妻生活如同一杯白开水?他有些吃惊地看着我,说他从来没有这么想过,夫妻生活本来就是我们这样的呀。那天晚上临睡的时候他说:我们是不是应该要个孩子了?
我不想要孩子。公司的业务开展得不错,老板是个又高又瘦很少说话的接近四十的男人,他叫方方。据有些消息灵通的员工透露,方方的妻子很有家庭背景,方方是依靠他们的帮助才做起的事业。
财务室就在经理室的外面,经理室的门大多数时间是关着的,偶尔门开了,总能看到方方一个人孤独地坐在那里,手里拿着袅袅燃烧的香烟,沉默不语。他是一个烟瘾很大的男人,很难见到他脸上的笑容,公司几个年轻的女孩子在私下偷偷议论:像他那样,就是有了很多钱又怎么样。方方很器重我,很放心地把公司一些核心的财务事情都交给我和一个叫王军的人做。
公司里的人都知道王军是一个花心的男人,三十几岁未婚的他每天都会接到不同的女孩子打来的电话,他像一只辛勤的蜜蜂那样,周旋在百花丛中。不管什么时候,他的身上永远都飘着一股好闻的法国香水的味道,他担任公司的财务总监,业务很熟练,经过他手处理过的财务报表,简直是天衣无缝。
新来公司的女孩子都得到了老员工的提醒:一定要离王军远点。可是总有女孩子在午休的时候围在他身边,有说有笑的。不过除了工作,王军很少和我说话,偶尔想和我开个玩笑,看到我不假辞色的表情,也就不再继续。
李民和我商量:是不是辞掉工作,安心地呆在家里做一个贤妻良母?毕竟我们都是三十岁的人了,应该有个孩子了。我很矛盾,有的时候想:难道我这一辈子就这样了吗?可是不这样,我又能怎么样?
那段时间公司的业务很忙,时常要加班,我就对李民说:等我忙过这一段再说。李民安慰我:我们现在的经济条件很好,用不着那么拼命了。我默然,现在一星期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只有周末,平时每天他都要下半夜才回来,一身烟酒气,回到家里就像一根木头那样沉重地倒在床上,有时连衣服都不脱就打起了呼噜,以前我还叫醒他让他洗脸刷牙洗脚,遇到他情绪不好,他还要冲我发几句脾气,后来我也就懒得提醒了。
过了三十岁,我发现自己的身体有了不小的变化,我越来越渴望夫妻生活,心中总是有一种莫名其妙的躁动,可是我没法对李民说。
那天是个星期天,下午我把家收拾了一下就到了公司,李民到外地出差了。我来到办公室,发现王军也在,他显然是喝了酒,两只眼睛红红的有些怕人,他躺在办公室的沙发上,见到我进来,嘟囔着说了声不好意思。我冲他点了点头,径直走到自己的座位上,打开了电脑开始工作。
王军在沙发上翻来覆去的,显得很难受,我从饮水机倒了一杯温水,走过去递给他。他在我手里把水喝了,突然问我:你是不是很讨厌我?我说没有呀,我一直把你当作上司呀。他突然抓住了我的手,说:为什么所有的女人都要撒谎呢?突如其来的事件让我有些发懵,我慌乱地反抗着,王军将我压在身下,按住我的双手。
我放弃了反抗,听任他将我的衣服脱光,王军是个很有情趣的男人,他像了解自己的专业知识一样了解女人,每一次撩拨和进攻都恰到好处,我无法抵挡地从身体的深处发出了呻吟。
我曾经瞒着丈夫,偷偷地在网上查阅有关女人生理反应的文章,沮丧地怀疑自己是不是身体有毛病,为什么文章里写的那些反应我就没有。可是现在,我终于明白了做一个女人的快乐,那是一种无法言喻的快乐,我甚至愿意为了这种快乐去死。
风平浪静之后,我仿佛变成了从魔法里回到现实的灰姑娘,公主的生活只是一个瑰丽奇异的梦,我望着衣衫快被我撕烂的王军,理智恢复了:我和一个不是自己丈夫的男人,做了不应该做的事情。王军想对我说些什么,我没有理会,简单地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头也不回地跑出了办公室。
我忘了自己是怎么回的家,回到家中,我发疯似地冲进了淋浴间,穿着衣服站在水流下,大脑一片空白,冰冷的凉水根本无法让我的思绪完整。我恨自己,恨王军,也恨丈夫李民。随后我大病了一场,在高烧中胡乱地说着胡话,依稀看到出差回来的李民跑前跑后地照顾我,我的眼泪又流了出来。等到大病初愈我回到公司,从每个人看我的目光中,我发现自己已经变成了一个人。
王军跟什么事也没有发生一样,对我的态度还是原来那样,可是我没法不去想他,他是我这一生中除了丈夫的第二个男人。我试图约他出去好好谈谈,可是他总推脱说自己有事。没过几天,我刚从外面回来,在门外听到了王军正在和他的一个朋友在会议室里,用一种玩弄和猥亵的口气谈论着我的身体,我当时的感觉就像一桶冰水从头顶倒了下来。
王军笑着告诉他的朋友:越是表面上看起来凛然不可侵犯的女人,越会在床上发骚发浪。我冲进了办公室,劈头就给了他一记耳光。王军毫不迟疑地还了我两记,破口大骂:你以为你是谁?我不过和你玩玩而已,玩不起就不要玩。我发疯一样想要和他拼命,公司里的人闻讯进来,拉开了我们。
那天方方正好在公司,他分开众人,将王军叫进了经理室,不长的时间王军就捂着脸出来了,他的脸上又多了几个巴掌印。第二天他就离开了公司,据说是到外地工作去了。
方方将李民约到办公室,对他说:我和王军因为工作起了争执,王军失手打了我,他已经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开除了王军。这是他这个做老板的人没有尽到责任,请李民多多包涵。回家后,李民又和我提起了辞职的事情,并埋怨我何必为了工作和同事关系搞得那么僵,又不是关系到自己利益的事。我失态地冲他大喊:你还是不是男人?你自己老婆让人打了,你还埋怨?
李民幽幽地回了一句:别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家里的老人都在看着呢,我全当什么事情也没发生,我们继续过自己的日子。我做贼心虚地冲他大喊:我做什么了?你知道什么?说呀,你怎么不说呀?他默然地带上了门,出去了。
秋天奇异的火焰,宛如麦田里的罂粟
我和李民冷战了好长一段时间,这段时间里,我的老板方方给了我极大的关照。
不管怎么样,我和李民像一只用胶水粘好的,曾经摔裂过的玻璃杯一样,日子又恢复到了原来的样子。李民听到的只是公司里好事的人的风言风语,而老板方方因为这个,已经开除了好几个员工。李民隐约地知道了我有红杏出墙的嫌疑,却找不到事实,自己郁闷了一阵子之后,对我又恢复了原来的态度。李民曾经找到公司,和方方推心置腹地谈了好长时间,方方告诉他:世间本无事,庸人自扰之。
这些事都是后来方方在床上告诉我的。王军走后,公司里的人都用一种奇怪的目光看我,我虽然不在意,可是后背总能感觉那种目光的沉重压迫。公司里有人散布谣言,说王军是因为和老板争女人才被方方一气之下炒掉的,我已经没法开展正常的工作,在公司呆不下去了。那段时间方方的情绪也很低落,传说消息也传到了他的妻子耳朵里,他的妻子勃然大怒,有一天上班的时候,我甚至看到了他脸上被女人指甲抓过的几道痕迹。
我决定从公司辞职,但决不回家做贤妻良母。我自己偷偷地按照报纸上的广告,找了一个小公司,依旧做会计。我悄悄地安排好了一切,就敲响了方方办公室的门,低着头对他说要辞职。方方的样子看起来很疲倦,他不出声地看了我好长时间,问我:非如此不可吗?我有些挑衅地反问:不这样,您太太能安心吗?
方方没有说什么,他将事先早已准备好的一个装满钱的红包塞给了我,说是自己的一点心意。我望着他落寞的样子,心中突然泛起了一阵难过,他是因为想要保护我才落到现在这个难堪的地步的。我鼓足勇气地对他说:我能请你吃顿饭吗?
方方犹豫了一下,我追问:连这点勇气都没有了吗?他答应了。晚上,在一家很幽静的餐厅的一个包间里,我们两个人默默地面对面坐到了一起。我斟满了一杯红酒,向他真诚地敬酒:谢谢你对我曾经的帮助。
他将杯子里的酒一饮而尽,点起了一支烟。我对他说:烟还是少抽点吧,你抽得太多,对身体不好。因为我,让你受到了不必要的牵连,真对不起。他的脸有点泛红:应该说对不起的是我,你是无辜的,如果一切重来,我还是会揍王军那个混蛋的。我又为他倒满了酒:不说这些了,在您的公司做了这么多年,我还从没有单独和您在 一起吃过饭呢。他苦笑了一声:我们喝酒。
我们喝酒,很快地两瓶红酒就光了,我的眼睛越喝越亮,他的面庞越喝越红,话也开始多了起来。不知道是哪个话题触动了他的内心,他开始对我讲述他的家庭了:他妻子出生在一个有些显赫的家庭,他是依靠他妻子的背景才有了今天的这一切的,而这一切,事实上都是属于他妻子的。
他事业成功以后,他的妻子心态开始变化,严格控制他的一切,不许他和任何女人单独在一起,谈话都不行,而且还要时常检查他的电话,甚至有时还派人跟踪。酒意有些上头了,我笑着说:你的事情公司里的人都知道了。他咬着嘴唇说:他的妻子是一个有洁癖的人,极端厌恶夫妻生活,他们之间有的时候一个月也没有一次性生活。
别人都看到了我的风光,谁知道我的内心呢?他又要了一瓶红酒,我们继续喝酒。话题转到了我身上,我像个委屈的孩子那样把事情的真相告诉了他,他不出声地听着。我有些醉了地冲他举起了杯子:公司里的人都在怀疑我们是情人,事实上我们之间什么也没有。来,为根本不存在的情人干杯。
我说完,就将满满一杯酒干了,大脑一片眩晕,他走到我身边,夺过了我的杯子,不让我再喝了。我问他:你喜欢过我吗?不许对我说没有。方方冲我认真地点点头:我真的喜欢你,真心的。我哭了,感觉自己这一生就像一瓶打开的红酒,还没有倒进杯子,所有的芳香都已经挥发殆尽。方方将纸巾递给我,我紧紧抓住了他的手,指甲都抠进了他的肉里:我今晚要和你在一起,我不能让别人白白委屈。他鼓足了勇气,抱住了我。
在冬天盛开的塑料花,那里面有我不易察觉的伤痛
就这样,我们成了名副其实的情人。我们非常小心地呵护这段感情,生怕让别人知道。他离不开自己的妻子,那个女人掌握着他所有事业的基本,我也暂时不想离开李民,我还记得父母对我说过的话:我们家可从来不出离婚的人。
我到了方方为我介绍的一家公司工作了,那家公司的老板和方方是好朋友,这样我们就能在方便的时候,利用工作时间呆在一起。方方总在激情之后,吻着我的手对我说:你让我发现了一个新的世界,你让我真正成为了男人。方方像一个贪婪的孩子找到了心爱的糖果,总是不知道什么是疲倦,而我就在他的激情里一次又一次地融化,直到自己成为一片轻盈的叶子,飘荡在空中,依稀能看到天堂的光亮。
也只有工作的时间我们才能找到单独在一起的机会。方方在暗中收购了我在的那家公司的大部分股权,这样我又成了他的下属,这样我们又有充分的借口待在一起,不过这对方方原来公司的人严格保密。我不知道我和方方这样叫不叫爱情,我只知道我们在一起之后,彼此的家庭都得到了充分的巩固。我知道,如果我说情人有的时候会巩固原来的家庭,肯定会有人说我大逆不道,可是我的生活的确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