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广西3名发廊女被杀,23年后靠DNA破案:竟是最不可能的一个

发布时间:2023-04-29 02:01:14

你知道绿帽子的典故吗?相传元代《元典章》规定:“至元五年中枢省札,娼妓穿皂衫,戴角巾儿,娼妓家长并亲属男子,裹青头巾。”也就是说,从元朝开始,娼妓之家、家长和亲属男子都要裹绿头巾,久而久之绿帽子变成了男性妻子不忠的象征。

古代为了娼妓尚且合法,但如今性交易已经是被明确禁止的违法行为,法律有权利对从事性交易的工作者进行合法惩罚,这不代表私人也有这个权力,但1997年杀害三名性工作者的男性陈某光,却在案件结案后没有受到任何惩罚,你知道为什么吗?

覃某兰是当时的受害者之一,她经营着一间发廊,但却是打着发廊的名义从事着卖淫行为,店内还有覃某梅和梁某花帮工,覃某兰的丈夫莫某是案件第一发现人,莫某知道覃某兰发廊的实际买卖,但苦于经济压力,无法阻止,在元代他也是要主动带上绿帽子的那批人。

1997年广西3名发廊女被杀,23年后靠DNA破案:竟是最不可能的一个

陈某光于1966年出生在一户农家,家中两个孩子,他是年长的那一个,都说年长的孩子更懂事,但陈某光却让父母操碎了心,童年时还好顶多是调皮了一些,男孩子调皮一些并没什么大碍,陈父陈母期望着陈某光长大后便能懂事,对陈某光纵容了一些。

爱子如杀子,一时的纵容并没有换来陈某光的改变,反而让这个人养成了懒惰、贪图享乐的性格。家庭没有交给陈某光的,社会都会加倍讨回去,步入社会后,陈某光只能从事一些底层工作,拿到的薪资少得可怜。

后来与妻子结婚后,有了家庭的陈某光稍微振作了一段时间,儿子陈谋杰的到来也让陈某光生出一丝斗志,但社会是不会给心态发生改变的陈某光什么优待的,因为一时的改变并不代表陈某光能立马掌握什么核心技能。

换而言之陈某光还是只能干些吃力又繁琐的活儿,生活上的不如意打击着陈某光的决心,如果说陈某光之前还认为,自己并不是只能赚些低微的工资,而是自己不愿意去努力,所以才会活的有些艰辛的话,现在他明白了没有知识、技术也没有吃苦耐劳精神的他,根本改变不了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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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中陈某光和妻子的矛盾越来越多,喋喋不休的争吵让陈某光心情都沉闷了下来,结婚时的誓言都被陈某光抛之脑后了,他在外流连花丛,与别的女人发生了关系,谈恋爱是不需要考虑柴米油盐酱醋茶的,和别的女人在一起的感受让陈某光暂时忘记了烦恼。

但纸是包不住火的,陈某光的妻子马上发现了这桩丑闻,决然的选择了离婚,离婚后,陈某光也想过不如就这样和出轨对象结婚吧,但女方只是追求刺激,并没有想和陈某光长远走下去的想法。

1997年,31岁的陈某光人到中年却还是一无所有,钱一到手就会花得精光,没钱的时候他只能在便宜的出租房内自艾自怨,离他所住的出租屋300米处就是覃某兰的发廊,陈某光有钱的时候便会去光顾哪儿,那时也没什么娱乐活动,算下来陈某光得到的工资一大半都花在了发廊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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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7月的一天,陈某光在家中闲来无事,又想起发廊中姿色各异的三人,他火急火燎的翻找出租房内的财务,但还是没能凑够嫖资,他想,“老子都是熟客了,赊回账也不要紧吧。”他躁动难安,想到出租屋内丰满的三个人就控制不住自己的欲火。

熟客是熟客,可正是因为是熟客,覃某兰更加清楚陈某光的经济情况,调笑着拒绝了陈某光的请求了,被拒绝的陈某火气一下子就上来,他想,“你个出来卖的,还敢看不起我过来买的,今天我非得要白嫖你。”

被怒火和浴火占领了脑子的陈某光力气大的吓人,覃某兰三人根本不是对手,陈某光将三人的双手反绑,看着哭泣吵闹却无法反抗的三个女人,他从心底里生出一股施虐欲,一直郁郁不得志的陈某光在这一刻感受到了畅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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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他对三个绑好的女人实施了兽行,冲动之下甚至用衣物和绳索结束掉了三人的生命,事后冷静下来的陈某光感到一阵后怕,冷汗冒上他的额头,他也不敢在这里继续待下去了,收拾后一些东西就回来前妻的老家。

陈某光已经连续几日睡不着觉了,只要一躺下,脑海里便不断浮现出勒死三人的触感,偶尔做梦也会梦见三人索命或是警察上门,陈某光惴惴不安,稍有风吹草动就像受惊的兔子一样蹦的老高。

1997年7月30日,陈某光再也受不了这样的精神折磨了,于是他用农村自制土枪杀害第四个人的生命——他自己。当年警方曾怀疑过陈某光,但陈某光的自杀行为给警方造成了干扰 。23年后,直到2020年DNA检验技术成熟,警方才根据当年现场遗留下来的DNA信息锁定了陈某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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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陈某光QJ、残忍杀害覃某兰、覃某梅和梁某花三人,性质恶劣,手段残忍,造成的社会危害极大,应处以死刑。

但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撤销案件的情形包括:(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随着陈某光的死亡和当年事件的复原,此案达到撤销标准,逝者已逝,现在说什么都不过是猜测,如果真的有鬼魂一说的话,不知道自杀后见到被害者三人的陈某光会道歉吗?虽然他做的事并不是一句道歉就能抹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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