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杀人逃亡捡废品苟活23年,因索要两月工钱只拿到10块还遭暴打
发布时间:2023-05-03 02: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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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20年11月27日。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故意杀人案进行宣判,被告人戚国刚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这戚国刚,其时已经50岁。让人唏嘘的是,他已逃亡了23年,靠捡废品为生,饱受磨难。
人们很难想象,在没有亲情滋润,孤苦伶仃的漫长岁月里,他是怎么挺过来的。
事情的起因,似乎就是10块钱的问题。
戚国刚,男,1970年生,河南省潢川县人,初中文化。
1996年,戚国刚作了一个错误的决定,那个时候,成群结队的年轻人都南下广东、江苏、浙江沿海一带,他偏偏拧着脖子北上,到了首都北京。
那时的北京,学校多过工厂,校园林立。没有文化与专长,要在那立足,好难。
那个时段,如果有幸进入工厂、工地、机关、院校做临工,工资很低的,大概三四百元。
到了北京,戚国刚举目无亲,东奔西走,就没找到稳定的工作。
对一个初中生来讲,戚国刚空有一个男儿身,真没鸟用,他处处碰壁。
他经常焦虑的是,今晚在哪儿睡觉,明天怎么吃饭。
活着,是头等大事。
戚国刚在半饥半饱中很快消磨掉了在农村时的胆子与野性,他变得胆怯而谨小慎微。
在和体面的城市人相比,他自惭形秽,他十分自卑。
经历过那段苦难的人来说,谁不是呢?
那时,还有一个严重的威胁,那就是《城市外来人员收容遣送条例》,没有工作,没有暂住证,随时会被抓,关押十天半月在中转中被遣送回原籍。
这个戚国刚,窝囊透顶,在那种条件下,连身份证都丢了,要命。
1997年6月,戚国刚到了西城区安德里附近的一个美发店做理发师。这发廊叫“好运美容美发”。
老板是一个21岁的年轻小伙,姓史。
戚国刚那时已27岁,老板比他小了一大截。但人家有钱开店就是牛逼,豪橫,戚国刚不得不低头。
发廊小,就邻街一个门面,里外两间房,外面10平米左右,里面5平米左右,外面理发,里面美容。
店里的人员就是戚国刚和老板史某,还有两个洗头妹。到了晚上,史某住里面,戚国刚住外面,打地铺。
这戚国刚懂点理发皮毛,他打肿脸装胖子,硬着头皮冒充会理发,史某把他当师傅留用。
这戚国刚笨手笨脚,经常出错,客人经常不满。这史某见投诉一次骂一次,骂得不过瘾,还动手打。
为此,戚国刚厚密的头发下面,经常有被打的疙瘩埋伏,还轻易不被人发现。
每次被打,戚国刚都忍了。因为他还嘴的本钱都没有,因为他怕没地方住,没地方吃饭。
何况,这史某经常威胁他,要把他送到收容遣送站去。
戚国刚,在两个女工友面前,毫无尊严,一点都不像男人。
他憋着一肚子气。
9月20日傍晚六点左右,天要黑了。
戚国刚正在给一个40岁左右的女顾客烫头,女顾客对烫发的效果不满意,他还把烫发水弄倒了,在给女顾客头发上用夹子,也用错了。
这女顾客穿着整洁,谈吐不俗,自称是某文艺剧团的。
这女顾客不满意,开始抱怨责难。戚国刚不断道歉。
史某正在店里小桌子上喝酒,他听到后就走过来抓住戚国刚衣领往门外拽,叫他滚,有多远滚多远。
戚国刚被炒鱿鱼了。
戚国刚不干,他挣脱史某的抓扯,回到发廊坐在沙发上不走,老板就拉他出门,并动手“啪啪”就是几个耳光。
这耳光打得戚国刚脸火辣辣的痛,耳朵嗡嗡作响。
戚国刚身上没钱,要走可以啊,要给路费吧?我干了两个月了,至少800块要吧?
他倔强地伸手向老板要钱。
这史某,从裤子口袋拿出一把钱,抽了一张给戚国刚,10元,叫他马上滚。
戚国刚说干了两个月了,没有功劳也有苦劳,这太少了吧?
老板拉他出门,就在店门口又扇他耳光,用胳膊顶住他胸口,把他顶到了树干上。
戚国刚抑制不住怒火。他彻底爆发了。
他说好,老子走。我要进屋拿一下电话本。
他进到店内,这史某跟着他到了店里,一边走还一边骂。
戚国刚进了里屋,看到桌子上有一把尖刀,这是店里用的,他就顺手抄起这把刀握在手里。
他犹豫了一会,这史某过来用手揪着他的衣领往外拖,戚国刚转身面对这恶棍,一边往外退,一边朝他腹部捅。鲜血喷涌而出。
退到了美发店门外,史某松手了,他倒了下去。
戚国刚扭身就跑。出了美发店外向右跑,跑了一段后把手里的刀扔到了一间平房的房顶上。
他跑去向别人借了几十块钱,马上逃离北京。
从此,戚国刚踏上了逃亡之路,开始了漫长的流浪生涯。
戚国刚跑到郑州,起初也进到一个发廊做工。他整天担惊受怕,一听到警笛声或者看到警察、警车,立刻躲。
在郑州没干多久,他又跑到浙江温州,他卖报纸,捡废品。
有几次,警察查身份证,他都答非所问,浑身臭不可闻逃过警察甄别。
2011年,戚国刚又回到了郑州,还是以捡废品为生。
离家很近,他一直不敢和家人联系。期间,父母先后离世,他都不知道,也无法过问。
北京警察锲而不舍,多次到其老家查访。
2020年初,戚国刚试着和家人联系。其哥哥感到十分意外,在他们心里,这么多年没有音讯,他们早就把他当着已死。
其哥哥告诉他,北京警察经常上门来,劝他投案自首。现在科技发达,逃无可逃。
戚国刚在2020年5月26日向河南省潢川县公安局仁和派出所投案。
同年6月29日被逮捕。
经法医检验,史某胸部等处被扎数刀,刺破肺、肝脏致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在法院审理阶段,辩护人称本案被害人对案件起因和矛盾激化存在过错;被告人戚国刚系自首,认罪认罚,属于激情杀人,积极赔偿部分经济损失,初犯,主观恶性小,请求在量刑建议以下减轻处罚。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戚国刚因琐事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惩处,且所犯罪行特别严重。
鉴于被告人戚国刚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
从在案证据看,被告人理发工作中出现失误后,被害人对其作出处理时发生争执,被告人遂持刀扎刺被害人数刀,被害人的行为不构成刑法意义上的过错。
经查,被告人戚国刚仅因琐事即持刀扎刺被害人史某胸部数刀,并致被害人死亡,所犯故意杀人罪的情节及后果均特别严重,虽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但不足以对其减轻处罚。
附带民事赔偿部分,请求数额过高,本院对过高部分不予支持。
所提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诉讼请求,依法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本院不予支持。
法院判决:
一、被告人戚国刚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二、被告人戚国刚赔偿丧葬费、误工费、交通费共56802元。
案件来源: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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