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广西3名发廊女被奸杀,23年后通过DNA破案:凶手已畏罪自杀

发布时间:2023-10-21 14:08:04

1997年7月2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公安局鱼峰分局接到报案,荣军路一家发廊内有三名女子店内遇害。接案后,警方立即赶往现场调查,最早发现命案的是被害者之一覃某兰的丈夫莫某。当日18时许,莫某准备去妻子经营的发廊接她,然后一起去吃个晚饭。按理来说夏日的六点,天都没黑,发廊应该还在营业。

可他一过去就发现卷闸门已经拉下,莫某感觉奇怪,叫了几声也没人应。遂拉开卷闸门进去查看,结果却看见覃某兰与另外两名女子手脚被绑、浑身赤裸的躺在内间,已经没了呼吸。警方勘验确定三人皆死于扼颈所致的机械性窒息,生前曾遭受过侵犯,警方在尸体上提取到犯罪嫌疑人遗留的多处痕迹物证。

1997年广西3名发廊女被奸杀,23年后通过DNA破案:凶手已畏罪自杀

究竟是谁如此心狠手辣?这个并不好说,因为覃某兰三人的人际关系比较复杂,她表面上开的是发廊。实际上只是挂个招牌而已,暗地里操的是卖淫勾当,莫某清楚妻子的生意不正经。但碍于家庭经济来源多是妻子,无奈装聋作哑,只是他到底是一个男人。面对妻子堂而皇之的出轨总归是有不满的,因而从不过问她店里的任何事,也很少来她店里。

莫某也不知道谁跟她有矛盾,又或是哪个客人最有嫌疑,涉及三条人命的大案。柳州市公安局高度重视,刑侦支队与鱼峰分局联合成立了专案组,该案也被列为公安部督办案件。凶手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故意杀人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997年广西3名发廊女被奸杀,23年后通过DNA破案:凶手已畏罪自杀

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光天化日之下连杀三人,犯罪情节极其恶劣,严重危害社会治安。

凶手一旦落网,很有可能被判处死刑,但遗憾的是警方虽然从尸体上提取到犯罪嫌疑人遗留的多处痕迹物证。却受限于当时的技术条件,未能将凶手捉拿归案,这起案件的告破一等就是23年。

1997年广西3名发廊女被奸杀,23年后通过DNA破案:凶手已畏罪自杀

直到2019年3月,警方通过新技术手段反复检验,案件的侦破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嫌疑对象的大致范围圈定在广西昭平县、岑溪市。2020年4月9日经DNA比对,发现家住柳州市鱼峰区的岑溪籍男子陈某与凶手高度关联。进一步技术比对排除陈某的作案嫌疑后,专案组最终锁定23年前奸杀三名女子的凶手为陈某弟弟——陈某光。

陈某光生前居住在柳州市鱼峰区荣军路,离案发现场不到三百米,十分熟悉现场周围的情况。案发时31岁,正值壮年,身高也与根据现场痕迹推算的犯罪嫌疑人身高相符。然而可惜的是,凶手是锁定了,却没办法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因为陈某光早在案发后一周,即1997年7月30日,在前妻的老家自杀身亡。

1997年广西3名发廊女被奸杀,23年后通过DNA破案:凶手已畏罪自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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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案件的情况属于第五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没法追究刑事责任。当时没查到陈某光身上也是因为他当时已死亡,所以专案组开展排查工作时,没将他纳入视线。那么陈某光究竟为何自杀?是问心有愧还是自知难逃死路?

随着陈某光的死,这个答案无人知晓,不过或许跟前妻有一定关系。陈某光风流多情,总喜欢在外边沾花惹草,1994年前妻发现他的婚外情后毅然离婚。三年后,犯下大案的陈某光回到前妻的老家,选择在这儿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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