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男子在沐足中心组织卖淫,有嫖客付完嫖资不发生性关系只聊天

发布时间:2023-10-21 18:08:02

>广东一男子在珠海一沐足保健中心组织卖淫,最终被抓。

2022年4月14日,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检察院公布一则起诉书,对该名男子提起公诉,因他涉嫌组织卖淫罪。

2019年6月起,黄某某伙同他人容留多名卖淫女在珠海市斗门区某某沐足保健中心及三楼302房从事卖淫活动,并从中获利。

2021年8月1日21时许,冯某某(另案处理)到沐足保健中心,经工作人员介绍后,在前台使用微信扫码方式支付人民币299元。后李某某(另案处理)与冯某某在302房的一间房内进行达成性交易,冯某某使用微信支付给李某某嫖资人民币200元。同年8月7日21时许、9月6日21时许,冯某某两次到沐足保健中心找李某某,双方在302房内进行性交易,冯某某使用微信分别支付给李某某嫖资人民币490元。

广东男子在沐足中心组织卖淫,有嫖客付完嫖资不发生性关系只聊天

2021年9月6日21时许,姜某某、侯某某(均另案处理)到沐足保健中心,经工作人员介绍后,分别在前台使用微信扫码方式支付人民币299元。而后,两人分别被邓某某、刘某某(均另案处理)带到302房的两个房间。其间,邓某某与姜某某进行性交易,姜某某微信支付给邓某某嫖资人民币200元;刘某某与侯某某进行性交易,侯某某微信支付给刘某某嫖资人民币150元,但尚未发生性关系,只是聊了会天。

当日21时30分,公安民警对该场所进行检查时,抓获涉嫌卖淫嫖娼的姜某某、侯某某、冯某某、邓某某、李某某、刘某某等人及足浴店工作人员。

2021年9月18日11时许,黄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对于黄某某的行为,你如何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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